各相关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2023年度全网最大下注平台工勤技能人员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工种范围
车工、装配钳工(含机修钳工、工具钳工)、焊工(电焊工)、农艺工、果树工、道路(排水)工、管工(水暖工)、绿化工、花卉园艺工(花卉工)、电工(电器安装、维修工)、汽车维修工、中式面点师、中式烹调师。
二、资格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聘用在考评工种技师二级岗位满5年(2019年1月1日前聘用),且2023年10月31日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编、在岗的工勤技能人员;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近5年(2018年-202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3.刻苦钻研技术,在技术改造攻关、工艺革新,解决职业关键和疑难问题等方面成绩突出;能热心传授技能,指导和帮助工勤技能人员进行技术攻关和技术革新。
(二)破格申报条件
已取得考评工种技师资格未聘用或聘用未满5年,在符合其他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高级技师:
1.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的;
2.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含原省人事厅)组织或参与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三名的;
3.获得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运用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人员认真填写《辽宁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申报高级技师考评资格审核表》(附件1,以下简称资格审核表),将《资格审核表》、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送至所在单位(部门)。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有效性、真实性、准确性、完备性负责。
申报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营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其考评及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单位审核
各单位对照资格申报条件,对申请人资格、填写信息、提交材料、佐证材料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性等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人员《资格审核表》、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单位汇总表(附件2)按要求报送至学校。
(三)学校复核报送
人力资源处复核各单位提交的材料,复核通过后报大连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职业能力建设服务部。
四、考评办法
本次高级技师考评采取理论考试、实际操作考核和综合评定等环节进行。对于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4人的工种,取消考评。本次考评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理论考试。重点考“职业道德”和“专业理论知识”。按工种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二)实际操作考核。侧重评价工勤人员具备的专业技能操作水平和处理疑难技术问题的能力。在规定时间内,各工种参加考核的工勤技能人员完成规定的实际操作内容,由考评小组当场考评、公布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综合评定。参考人员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成绩按4:6的比例加权后计算为总成绩,即:总成绩=(理论成绩?0.4)+(实际操作成绩?0.6),各工种分别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划定各工种报考人数的前30%进入综合评定。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资格审核表》相关内容,对入围者的政治思想、职业态度、工作业绩、技术革新、解决难题、传授技艺、潜在能力等方面情况进行总体评价。
(四)公示。综合评定通过人员,在辽宁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ln.nvq.net.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辽宁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高级技师考评合格证书》。
理论考试、实际操作考核等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于2023年7月18日12:00前报送申报材料,其中,个人申报材料为一人两袋,分别为个人原件袋、申报材料袋,具体报送材料如下:
(一)纸质版
1.单位汇总表
请按照表格示例及填表说明认真填写(加盖单位公章)。
2.个人申报材料
一人两袋,包括原件袋及申报材料袋。须在档案袋上注明申报人姓名、所在单位(部门)、各种材料名称及数量等信息。
(1)原件袋:原件袋为申报人各种佐证材料原件,包含以下材料:
①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必备件);
②技师聘用表原件(必备件,单位报送后,由人力资源处统一装入档案袋);
③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技术标兵、技能竞赛、科技奖励等奖项证书原件,发明、创新、创造、推广、运用等证书原件,发表的专业文章、编写的培训教材等(《资格审核表》相关填报信息的佐证材料)。
(2)申报材料袋,包含以下材料:
①《资格审核表》(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③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背面注明单位及姓名);
④佐证材料复印件(每项佐证材料的本人信息页均须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报送至师资科(新文科实验楼B302室)
(二)电子版
1.单位汇总表(excel版,命名方式为:单位汇总表-单位名,如:单位汇总表-总务处);
2.《资格审核表》(word版,命名方式为:资格审核表-姓名,如:资格审核表-张三)。
以上材料发送至邮箱:dldxszk@126.com。材料1、2须放于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压缩后以单位名称命名(例:总务处)。
联系人:冯会敏、赵玉珂
联系电话:87403335、87402335
附件:
1.辽宁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申报高级技师考评资格审核表
2.单位汇总表
人力资源处
2023年7月14日